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18   访问次数:4944

        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基本情况

2021年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全日制,不含推免)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7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2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8

055100翻译

14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

二、复试分组

1、外语口语面试组;2、日语语言文学专业面试组;3、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面试组4、翻译专业面试组。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平台

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3月26-28日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双平台双机位”模式,主平台使用“中目”(请参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中目平台简易使用说明),备用平台使用“腾讯会议”。

请全体考生务必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提前下载并安装“中目”和“腾讯会议”软件,学院正式复试之前将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参加网络线上招生政策宣讲和平台模拟测试。

四、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100分,包括外语能力(10分)、专业能力(80分)和综合能力(10分)。每位考生复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复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小组秘书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 + 复试成绩×30%,全体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资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 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3. 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学院将在2021年秋季开学之初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的复审并收集相关的纸板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六、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复试前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在进行复试前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在镜头前展示(要求考生面部和证件同时入镜),展示完毕后,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宣读完毕,由复试组长宣布复试开始。

七、电子版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3月20日晚上20:0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电子版及“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有考生本人签名)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并发送至邮箱:fhuang@ecust.edu.cn

邮件命名:2021年资格审查及复试承诺书

压缩文件命名:考生序号-考生姓名,如:001-张三(考生序号将通过微信群告知)

八、拟录取

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名额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

(一)导师确定: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21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二)录取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确定按照学校有关奖助学金文件要求执行。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64252215

邮箱:fhuang@ecust.edu.cn

办公室:第三教学楼202

 

外国语学院

2021318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