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3-03-20 访问次数: 10

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3月25-26日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组别

复试时间

翻译组

3月25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

3月26

日语语言文学组

3月26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324日上午900-1030,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第三教学楼三阶上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属电子卡的应届本科生须出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各类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MBA、MPA和MEM专业除外)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

⑤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少民骨干计划考生携带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材料见附件,请打印签字后上交。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学院将在2023年秋季开学之初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的复审并收集相关的纸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综合成绩评定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 + 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现场专家评分,包括:

1、外语能力(10分)。

2、专业能力(80分)。其中包括知识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由考生对随机抽取的试题内容和复试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专业型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3、综合能力(10分)。包括本科期间的表现、创新意识和潜力、沟通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

每位考生复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复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小组秘书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有多组进行面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加权计算。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全日制,不含推免)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7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1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

055100翻译

30

五、复试分组

1、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面试组,该组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分别排序;

2、日语语言文学专业面试组;

3、翻译专业面试组。

六、拟录取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64252215

邮箱:waiyuyanzhao@mail.ecust.edu.cn

办公室:第三教学楼202

 

外国语学院

20233月20

2023年诚信复试承诺书.pdf